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基本详情介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0号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2、现予以发布。3、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本文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基本详情介绍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进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如下: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三、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