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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保姆式帮扶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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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的帮扶是保姆式吗?这种方式究竟好不好呢?

当前,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围绕这一目标来开展,向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提供其所需要的安居、教育、健康、就业、兜底等各项保障服务措施。类比来看,扶贫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和内容,与我们认知中保姆需要提供的吃、穿、住、卫生等各种服务保障,有一定程度的重合性,甚至扶贫工作人员要管的事情涉及领域更广,事项也要多出很多。从这个角度看,扶贫工作人员要成为贫困群众的“保姆”也未尝不可。

其实,保姆型这种服务形式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并不罕见。针对创业人员,党和政府会提供保姆式服务;针对人才引进,保姆式服务、保姆式管理公寓等常常是“标配”;针对营商企业,当地也会提供保姆式服务,项目落地审批、搭建融资渠道等一条龙办理……那么,在扶贫领域提供保姆式帮扶又有何不可呢?尤其是建档立卡的贫困群众因病、因学或是“无能为力”致贫,先天发展条件不足,就需要这种保姆式帮扶,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诸如:帮助他们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他们创造可以“起跑”的必要条件和平台,为他们的一些自我发展尝试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和托底,让本就相对弱势的他们减轻些负担,跟上步伐,如期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但是,保姆式帮扶也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什么都包、都帮,“大包大揽”,这是不现实的,需要掌握一定的“度”。

当然,这也不是说贫困群众脱贫后就“放任自流”、不管不顾了,而是要选择侧重点,有针对性进行下一步帮扶工作,甚至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各区县、各乡镇、各村的资源禀赋、群众性格等情况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要求扶贫工作人员因地创新、因事创新,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尝试探索。例如,针对贫困户返贫的潜在可能,中国人保和江西乐安县一起推出返贫责任险,由县财政按16元/人标准,为贫困群众购买3年期的返贫责任险。这种方式就利用了市场资源,减轻了扶贫工作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