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常识网

去香港打工遭遇“黑中介”,多名求职者被骗上万元

admin 630

“再也不敢想去香港工作的事情了。”50岁的周婷一边摇头一边后悔地说。近日,包括周婷在内的多名务工人员向读特新闻热线报料称,她们通过中介办理赴港工作业务,交了上万元中介费后,不仅没有去成香港,而且无法退款。

为去香港打工两次被骗

7月22日下午,周婷坐在医院的血透室外等候患者,时不时掏出手机翻看微信,生怕错过任何一条消息。在周婷的微信里,有两个很活跃的微信群,每个群里都有80多人,常常积累大量未读消息。这些消息关乎他们如何追回被骗的钱款,这也是周婷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周婷今年50岁,来自广西,2023年初到深圳一家医院做护工,每月大约挣6000块钱。对周婷来说,离乡务工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前年家里频繁降雨,耕地被淹,她因此欠下30万元的债务,加上要供孩子读书,只能想办法多赚点钱。

2023年下半年,周婷听工友说去香港打工工资高,中介肖某林可以代办赴港业务,便添加了他的微信。肖某林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香港的招聘信息。周婷看到一则墓地清洁工的招聘,月薪差不多18000港币,马上向肖某林提出应聘的想法。

肖某林给周婷介绍赴港工作的情况。

今年初,周婷在微信上与肖某林签署电子合同。她从肖某林那里得知,签了合同以后,6个月内会带她过去,如果不能过去就全额退款。

周婷通过元给肖某林后,一直等待去香港工作的通知。在这期间,她问过几次进展,肖某林的回复常常是时间延后,让她再等等。今年7月,不想继续等待的周婷找肖某林退款,却被告知钱已经转给别人无法退还,让她找别人要钱。之后周婷继续追问,肖某林不再回复。

在赴港打工的事情上,周婷被骗了不止一次。等待肖某林通知期间,周婷通过工友认识了另一名中介冯某珍,并选择应聘养老院护理员的岗位。

今年3月,冯某珍从湛江到深圳与周婷见面。周婷拿到合同后发现,甲方名字写的是谢某勤而不是冯某珍。冯某珍解释说,谢某勤是她的姐姐,专门负责跑香港的业务,她们二人分工不同。

承诺书显示,办理香港劳务签证总费用为25000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为甲方代缴的名额占用金并提交初审,剩余费用将从乙方每月工资中扣清(分三个月);合同的期限为2个月,若合同期内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委托的事项无法成功,可以延长1个月。至于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承诺书里没有说明。

去香港打工遭遇“黑中介”,多名求职者被骗上万元

在冯某珍指导下,周婷签署了《香港劳务签证项目办理承诺书》。

周婷从冯某珍那里得知,今年5月就可以去香港工作。但到了约定好的那天,周婷却收到冯某珍发来延迟出境的消息。到了第二次约定的时间,冯某珍依然没有履约。之后,周婷要求冯某珍退款,冯某珍却称钱都转给了谢某勤。

上百名求职者缴费,无一人成功赴港

像周婷一样给肖某林和冯某珍缴纳中介费的人不在少数。他们缴纳的中介费从1万元至3万元不等,有的人甚至为此借钱、贷款。

今年48岁的李春兰来自河南,是群里为数不多有过香港工作经历的务工人员。两年前,她通过中介成功进入香港一家养老院做护理员,每月挣1万多港币,工作一年后返回内地。如今,她在广东番禺做保洁员,每月工资3000多元。

李春兰依然向往香港的工作。今年初,她通过朋友认识了冯某珍并与她在番禺见面。“签合同要交1万块,当时我只有1000块,只能先找工友借钱才凑齐费用。”李春兰说,原本想着到香港工作以后能把钱挣回来,没想到最后不仅没去成,钱也没了。

来自重庆的何晓燕今年也将近50岁。2023年底,她在58同城网站找工作,联系了一家名叫“卫大姐”的深圳家政公司。该公司推荐她去香港殡仪馆当保洁员。“他们说到香港工作工资高,大概有37000港币。”何晓燕说,当时为了防止被骗,她还专门前往家政公司现场了解,查看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会面领导郝某的身份证。

在签合同时,何晓燕却发现甲方是深圳市勤贤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肖某林。对此,郝某解释称,勤贤鸟是总公司,旗下有很多分公司,“卫大姐”只是其中一家。

大概三天后,何晓燕就收到郝某发来的应聘通过的消息,随之而至的还有肖某林的银行账号。何晓燕很快把尾款转了过去。“他们说两三个月就能去香港,最迟半年。但半年过去了,也没有收到消息,找肖某林退钱也不肯退。”何晓燕气愤地说。

肖某林则表示,目前他未退还的中介费有300多万元。

中介费转手他人

务工人员把钱交给中介,要求退款时却被告知钱转走了,这么多的中介费都去哪了?

深圳市壹生活皇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信息。

另一家中介深圳市勤贤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3万元,经营家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等项目,目前法定代表人为魏某康。

该公司的变更记录显示,今年7月10日,肖某林的出资额从200万元减少到3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也从200万元变为3万元。7月12日,肖某林退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肖某林变更为魏某康。

7月12日,深圳市勤贤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当被问及与莫某英的关系时,肖某林表示,他和莫某英是在网上认识,这是第一次合作。去年5月左右,他们开始做赴港工作的中介业务,没有设立费用标准。“他(莫某英)给我一个价格,我在中间加一点。收了钱后我就留一点,90%的钱都会转过去。”肖某林说,莫某英也是转给别人代办,所以他把钱转给了其他公司。但去年合作的公司有问题,都没有办成。

肖某林表示,莫某英原本承诺是半年期限,但半年过去了仍没有去成。今年1月至2月,有人联系他退款。他与莫某英交涉时,莫某英以账户冻结等多种理由拖延时间。“那个时候他跟我讲,要退款可以,用招新人的钱退还之前的费用,然后把赴港名单换了就行。”肖某林说,他照做了一段时间,到了四五月份就没再招什么人,那时已经有内地务工人员报案。他于7月份也在珠海报了案,正等待结果。

“我一收到报名定金就立马转给谢某勤了,因为她说她在壹生活皇庭家政公司上班,她老板去对接赴港业务。”冯某珍说,她一直在湛江帮忙招人,没到过深圳的公司,因为谢某勤不让她过去。

冯某珍还表示,中介费的收取标准也是谢某勤定的。“她说劳务签证总费用是25000元/人,报名时先收15000元/人或10000元/人,尾款从务工人员工资里扣。我的收益要等务工人员过去香港工作5个工作日后,她就给我3000元/人。”

由于赴港时间一推再推,有不少找冯某珍报名的务工人员陆续找她退款。“就退了25个人,后面我再催谢某勤,她就没钱给我了。”冯某珍说,谢某勤曾告诉她钱都转给了壹生活皇庭家政公司的员工,但那个人失联了。7月3日开始,她也联系不上谢某勤,当时还欠100多万元没有退还。7月5日,她在湛江报案,并劝说受骗的务工人员去报案。后来她从民警那里得知,谢某勤已被抓获。

钱转走后,中介就是“受害者”吗?

面对不知去向的中介费,务工人员开始向警察和律师求助。7月24日,找冯某珍申请赴港工作的周婷前往派出所报警,并提供了与冯某珍对话和给冯某珍转账的相关证据。她所在的微信群里,有不少人也都已经报警。

另一边,被肖某林收取中介费的务工人员除了报警外,也准备起诉肖某林。“他到现在还在忽悠我们。”7月26日下午,有务工人员在微信群里发出肖某林的聊天记录截图称,肖某林并没有完全停止赴港工作的中介业务,仍在持续发送香港招聘信息。

把钱转出去后,中介真的不用承担责任吗?

对此,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齐秦表示,从合同签署主体来说,签约主体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签约,个人承担违约责任;中介机构签约,中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从中介个人角色地位来说,中介个人若是一人公司股东,则极可能与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若是中介个人只是中介机构的普通员工,则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介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齐秦表示,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经过核查,深圳市壹生活皇庭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勤贤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均无对应的经营资格。

从民事责任来看,中介机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中介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从行政责任来看,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查处取缔。从刑事责任来看,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合同诈骗罪。

“务工人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介机构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务工人员可以以中介机构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合同诈骗罪进行刑事控告。”齐秦表示,虽然深圳勤贤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被骗的可能,但仍然存在涉嫌非法经营罪。务工人员经济条件有限,可以向当地法援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赴港打工认准正规劳务公司

2023年6月13日,香港公布输入劳工方案,计划对建造业和运输业输入两万名外来劳工。此后,香港陆续发布其他行业的输入劳工计划,涉及护理员、机场地勤工人、售货员等职业。

据香港入境事务处有关规定,内地工人如欲透过“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工作,其申请必须经由已获得原则性批准输入劳工的雇主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由受聘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之前没去过香港,什么都不懂。朋友说给中介交钱就能办好,他们也是用这种方式过去的,所以就相信了。”周婷坦言,经过这两次被骗的经历,再也不会轻信中介,更不敢想去香港工作的事情了。

目前内地有14家在商务部备案的内地输香港劳务经营公司。

另一家位于漳州市的公司回复称,他们只负责办理签证。务工人员需要先到招聘网站找工作,面试通过以后,与雇主商谈工资待遇。等这些事项都确定下来了,才到办理签证这一环节。务工人员在办理签证时需缴纳办证费、培训费及部分保险等共计大约1000元。赴港工作以后,再按照商务部的规定每月缴纳劳务管理费。该公司工作人员提醒称,有些中介需要特别注意,“比如说要收你几万块钱的,这种都是不合适的。”

(应采访对象要求,周婷、李春兰、何晓燕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