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
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省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长沙市芙蓉区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2日8时起,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杜家园巷2号全院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同步解除封控区管理。
“解封”不等于“解防”。解封后小区、单位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以及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场所管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衷心感谢居民朋友们的支持和配合!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配合社区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长沙市芙蓉区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长沙市天心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继续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2〕25号)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2年4月2日-4日,每天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以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天心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三、请广大市民按照所在社区(村)、学校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四、核酸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扫“场所码”或“居民健康码”,采集过程中除采样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五、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请于接种疫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
六、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八、对拒不接受核酸采样、顶替他人采样、扰乱采样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扩面筛查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消息,为全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4月1日
长沙县关于开展分区滚动核酸检测排查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堡垒,切实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在长沙县范围内开展分区滚动核酸检测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4月2日:星沙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泉塘街道、㮾梨街道;
4月3日:安沙镇、黄兴镇、黄花镇、黄兴会展经济区、江背镇;
4月4日:金井镇、高桥镇、路口镇、春华镇、果园镇、开慧镇、青山铺镇、福临镇、北山镇;
具体采样时间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长沙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居民在接到本通告后,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2.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被采样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3.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须在接种疫苗48小时后进行核酸采样;
4.严禁居家隔离管控人员到现场采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5.请广大居民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相关安排部署,全力配合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综合:长沙市芙蓉区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长沙市天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