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富有保险意识的朋友,在购买保险之前,都会有一个疑虑的地方,会不会赔?
你这保险会不会赔的?
不赔我就不买!!
但是,你们知道嘛~
一、理赔千千万,不赔就数三而纵观所有不理赔案例,总结为三类:
A、保险事故与合同的理赔条件不符合
举例:以某福为例(挺坑的哈):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日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如果被保险人经医生诊断得了尿毒症,但是没有进行90天规律性透析(要花钱的)或者无进行肾脏移植手术,那么这个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会给您的,因为不符合,,,猫腻还很多的。
B、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件内
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有会责任责任免除条件,我稍作举例:
某保险免责条款
属于以上免除责任之内的事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所说的应对办法进行拒赔或者退还现金价值。.
C、投/被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
诚诚信赢天下
诚实信用,如实告知,是保险法的根本原则之一。若你一开始就失信于保险公司,那非常抱歉,如果发生保险事故的话,你将会没有什么好果子吃,要想有保险金?NOWAY~搞不好还被人扣上骗保的名头。
举例: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0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
这三类拒赔原因囊括所有的不理赔案例,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三之数,乃无穷~~~
D、隐藏理赔路径
在上方三个情况之外的,当然还有一些庭外因素影响下作出为维稳案例(通融赔付),不是鼓励大家去这么做,通融对当事人可能是好事,但是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其他被保人的利益,你是通融了,那我呢?那其他人呢?通融这种手法,长远来看某种程度上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二、个人观点这让我想起以前做消防安全讲座时的口号:消防消防,重在预防。家庭生活同样如此——重在预防。一方面,我们需要配置保险工具,提升财务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更要规范行为,提升健康水平,将风险因子扼杀于萌芽。
我是何律师,你身边专注于保险理赔纠纷、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